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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原省政協委員涉非法買賣象牙被判14年
昨天上午,原省政協委員邵燕芳涉嫌非法買賣象牙案,在永康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此案共涉及18名被告,根據法院判決,他們犯下的罪名包括尋釁滋事罪,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及開設賭場罪。
其中,被告人邵燕芳犯尋釁滋事罪,以及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法院判兩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邵燕芳是金華人,出生于1966年。此前,她是金華正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還曾擔任浙江省政協委員、金華市政協委員、金華市婺城區(qū)人大代表。邵燕芳曾是金華一家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據介紹,正是公司股東之間的糾紛,牽涉出了這起象牙案。
2009年,邵燕芳與邵某林等人合伙,成立了金華市金東區(qū)廣利恒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東糾紛,2013年,這家公司被法院判令解散。
據《南方周末》報道,由于資金壓力,股東們將小貸公司變成自己控制的融資平臺。股東之間爆發(fā)了資金使用權爭奪戰(zhàn),最終導致公司解散。
而產生糾紛的兩方股東,一方就是邵燕芳,一方是邵某林。
公司解散后,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邵燕芳通過章某(本案被告之一。因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糾集人員對邵某林實施毆打,造成邵某林手臂骨折,經鑒定構成輕傷。
2013年底,金華警方對邵某林被打一案進行刑事調查。在調查過程中,警方從邵燕芳家中搜出16根象牙,此后,其丈夫又主動交給警方6根象牙。
根據警方提供的信息,涉案象牙多達36根。而邵燕芳做筆錄時承認的象牙數量為26根。但不管采信哪個數字,比照已找到的22根,都意味著仍有一些象牙下落不明。
2013年11月28日,金華婺城區(qū)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許可金華市公安局對邵燕芳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并暫停其執(zhí)行代表職務。同年12月27日,邵燕芳被執(zhí)行逮捕。
2014年3月,案件被永康警方移送永康市檢察院。5月13日,省政協十一屆七次常委會議決定,撤銷邵燕芳第十一屆省政協委員資格。
2014年7月17日,政協第六屆金華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撤銷邵燕芳政協第六屆金華市委員會委員資格。 本報記者 陳久忍
編輯:曾珂
關鍵詞:浙江原省政協委員非法買賣象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