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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9個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示范區(qū)公示
原標題:首批19個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示范區(qū)公示
人民網(wǎng)北京4月14日電 (趙英梓)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決策部署,13日,教育部公示了首批19個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區(qū)名單。公示期為2015年4月13日至4月17日。
“縣管校聘”,即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tǒng)一管理教師人事關系和聘任交流,實行教師“無校籍管理”,使教師由“學校人”變?yōu)?ldquo;系統(tǒng)人”。
記者注意到,在全部19個示范區(qū)中,其中東部地區(qū)有9個,中部地區(qū)有5個,西部地區(qū)有5個,共涉及15個省份。
首批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區(qū)名單予以公示如下:
1 北京市東城區(qū)
2 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qū)
3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
4 上海市嘉定區(qū)
5 江蘇省淮安市清浦區(qū)
6 江蘇省南通如皋市
7 安徽省馬鞍山市博望區(qū)
8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
9 山東省青島市
10 山東省濰坊市
11 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
12 湖北省武穴市
13 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qū)
14 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qū)
15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柳州市鹿寨縣
16 重慶市巴南區(qū)
17 四川省成都市
18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縣
19 陜西省西安市高陵縣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首批 19個 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示范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