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歲起,李某便開始以行騙為生,曾先后獲刑6次。與一般騙子不同的是,李某有個習慣,每次行騙后都要寫日記記錄行騙經(jīng)歷,其中還有所謂的心得感悟。現(xiàn)代快報記者獲悉,近日,李某又因詐騙罪被張家港市法院判刑,而日記本成了他行騙的鐵證。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男子行騙后寫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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