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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安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汪智勇被判無期徒刑
原標(biāo)題:廣安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汪智勇被判無期徒刑
5月13日,記者從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法院依法審理后,判處廣安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汪智勇無期徒刑。
2014年11月5日,廣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汪智勇(廣安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市政府辦黨組成員)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quán)罪、高利轉(zhuǎn)貸罪向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jīng)查,汪智勇利用職務(wù)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個人或伙同他人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300余萬元;在政府拍賣土地過程中濫用職權(quán),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以轉(zhuǎn)貸牟利為目的,套取信貸資金轉(zhuǎn)貸他人,違法所得12萬余元。
編輯:鞏盼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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