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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政協(xié)原副主席任連軍因貪污受賄被判死緩
人民網(wǎng)北京4月29日電 據(jù)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網(wǎng)站消息,28日上午,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周口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任連軍貪污、受賄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任連軍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貪污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交國庫。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在2003年底至2012年5月期間,被告人任連軍利用擔任沈丘縣委副書記、淮陽縣縣長、縣委書記等的職務便利,以歸還往年度欠款、辦公經(jīng)費不足、購買字畫、外出辦事等為由侵吞公款共計1229余萬元,歸個人所有;還借逢年過節(jié)、親屬住院婚喪、辦理下屬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等機會,非法收受他人現(xiàn)金、銀行卡、美金、黃金、住房、手表等賄賂500余次,共計價值人民幣2293余萬元。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任連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大肆侵吞公共財物,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分別構(gòu)成貪污罪、受賄罪。任連軍犯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所犯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嚴懲。鑒于其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有積極退贓情節(jié),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zhí)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任連軍當庭表示不上訴。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政協(xié) 副主席 河南 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