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7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五十九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10月17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0年10月17日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主席令 第五十 十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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