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7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86號
《宗教事務條例》已經(jīng)2017年6月14日國務院第176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宗教事務條例》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李克強
2017年8月26日
編輯:秦云
關鍵詞:《宗教事務條例》
copyright © 2004-2017 www.yimannong.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wǎng)站所刊登的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未經(jīng)協(xié)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主辦單位: 人民政協(xié)報社 京ICP備09078172號 國新網(wǎng)許可證:101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