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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超售應滿足乘客知情權
急著趕往昆明的長沙市民陳先生,3日晚上在攜程網(wǎng)訂好了兩張長沙去昆明的機票,原以為一覺醒來,就可以愉快地飛往昆明了。可當他5日中午在機場取票登機時卻被告知,航班已經(jīng)滿員,他無法登機??头藛T解釋,在旺季,有時會發(fā)生機票超售的情況,這是航空界的通行做法。(7月6日《長沙晚報》)
機票超售確是國際慣例,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它可以在降低空座率的同時,方便更多旅客出行。不過,此種服務效果產(chǎn)生的前提是充分滿足乘客的知情權。它跟航班誤點不一樣,航班誤點大多是因為各種意外耽誤,可能無法提前預知,而超售多少票,航空公司卻心里有數(shù)。這部分信息完全可以事先公布出來,讓旅客自主選擇出行方式。
現(xiàn)在的情況是,乘客在購買機票時根本不清楚自己是不是買到了超售機票的航班。于是,在遭遇“客滿”無法登機時,乘客是沒有思想準備的。如果行程不是很趕,那或許只是麻煩一些而已,獲點賠償也就罷了。可一旦有急事要辦,就可能造成自己的較大損失。此時,幾百元的賠償金,遠沒有飛機上的一個空座位實在。也因此,每次發(fā)生因機票超售被耽誤行程的事件,往往一些乘客會有過激的反應。這里面,既有被強行甩客的委屈,更有被欺騙的不滿,以及確實給部分乘客帶來的無法彌補的損失。
所以,為今之計,除了繼續(xù)完善事后賠償外,更需要做的應該是提前告知相關信息。新聞里,如果陳先生在購票時,早就知道自己這趟航班存在超售,有無法登機的風險,那么趕著去昆明的他,可能會另選它家,至少會做好第二手準備。當然,如果在售票時,明確提示碰到不能登機的情況會有哪些賠償方案,也不排除一些人會特意選擇去乘坐超售航班。因為他們會想,航空公司在超售這件事上理虧,一旦發(fā)生意外,就涉嫌違約,可以獲得賠償小賺一筆。但利益與風險是共存的,應充分尊重乘客的選擇權。
俗話講,蘿卜青菜各有所愛。既如此,我們就應充分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市民因為個人體質(zhì)原因,對乳糖不耐受,喝牛奶拉肚子。針對此,一些商家會在產(chǎn)品上特別標注過敏原信息:含有乳制品。這體現(xiàn)了對消費者知情權的尊重,也是商家負責任的態(tài)度。而相應的,把告知義務盡到位了,人們有了預判,即便出事后不能全部免責,也會在很大程度上獲得消費者的諒解。此時再進行補償,效果會事半功倍。
前段時間的百度事件引起了輿論高度關注,究其原因就是百度沒有在一些廣告搜索項的顯著位置上標注“商業(yè)推廣”,導致很多人無法甄別信息。現(xiàn)在,百度進行了整改,這可以為完善機票超售的告知程序提供借鑒。
說到底,民航業(yè)是一個服務行業(yè),服務水平高不高直接決定了這個行業(yè)的前景。要知道,現(xiàn)在高鐵發(fā)達,如果乘客在享受民航服務時感到不舒服,就可能選擇其他出行方式。換言之,航空公司只有把類似超售機票的配套服務做實做細,才可以贏得乘客信任,在市場競爭中搶占先機。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機票 乘客 攜程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