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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棄“鬧婚”陋俗
早就說好做伴娘的閨蜜,在自己婚期前一個月突然“請辭”,家住漢陽楊泗港附近的王女士,顯得很無奈:“閨蜜說看到柳巖被‘鬧伴娘’,怕自己也被整,非要我簽一個‘禁止鬧婚協(xié)議’,我和婆婆還為此大吵一架?!保?月6日《武漢晚報》)
柳巖被“鬧伴娘”猶如一扇窗戶,讓落后的婚俗進入了公眾視線。以祝福新人之名,“鬧婚”惡搞化、低俗化甚至色情化,成為無節(jié)制、無下限的集體狂歡,讓受害者不僅承受著身體上的痛苦,還承受著精神上的傷害。連基本的體面和尊嚴都得不到維護,又遑論快樂?“禁止鬧婚協(xié)議”作為一種有針對性的利益訴求,并非無意義的上綱上線。
在價值觀念多樣化的社會轉型時期,“鬧婚”也隱伏著一些不良的社會心態(tài)。不論是“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投機心理,還是“別人都如此”的從眾心態(tài),當人們可以為自己的出格言行找到理由時,就很容易出現(xiàn)集體失控。在喜歡熱鬧、講究吉利的地方婚俗文化中,“鬧婚”的正面功能被過度拔高,“鬧婚”難免會有恃無恐。
在中國這樣一個講究關系的社會,“鬧婚”通常沒有被納入法制軌道,而是被道德化、人情化。在“鬧婚”的過程中“嗨”過頭,即使對他人造成了身體和精神傷害,往往也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鬧婚”參與者人數(shù)眾多,和新人一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錯綜復雜的人情、面子和關系,讓新人一家和伴娘伴郎即使苦不堪言,也要滿臉堆起笑容、默默地忍受“鬧婚”的胡作非為。
作為一種社會聯(lián)結紐帶,婚俗在增強熟人互動、培育認同上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但一些僵化的婚俗卻讓許多人苦不堪言卻又難以獨善其身。對“鬧婚”說不,難免會帶來“不講究”、“不合群”、不近人情等負面社會評價,從而讓這個家庭在社會關系網(wǎng)絡中陷入邊緣化的境地。
伴隨著社會變遷,一些不合時宜的習俗也需要進行重塑和更新。只有讓婚俗更具法制觀念、更具時代氣息、更具人文情懷,“禁止鬧婚協(xié)議”才會失去存在意義。說到底,結婚是喜事,沒有必要通過“鬧婚”去折磨和傷害別人。(楊朝清)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鬧婚”陋俗 “鬧伴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