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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制度重在“落地”
證監(jiān)會近日就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相關意見公開征求意見,從而啟動新一輪退市制度改革。新舉措的實施,將有力促進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場化、法治化和常態(tài)化。
當然,一個好的制度在市場中真正落地生根,往往還有很長一段距離要走。就退市制度而言,A股市場10多年前就已出現(xiàn)首批退市公司。然而,直到今天也僅有78家公司退市,由此可見退市制度前進步履之沉重。從目前情況看,新一輪退市制度改革要真正落到實處,還需要邁過不少坎。
相關制度的協(xié)同推進,對于退市制度改革至關重要。如今,“殼”資源在市場中仍具有不菲價值。這種情況下,不僅主動退市很難成為市場主體的選擇,強制退市同樣面臨重重阻礙。“殼”為什么有價值?在目前的發(fā)行制度下,企業(yè)上市是一個闖關奪隘、歷盡艱辛的過程,上市地位是稀缺資源。待到上市公司經(jīng)營不善、難以為繼時,各種資產(chǎn)重組、借“殼”上市的操作,則能夠讓“殼”價值轉(zhuǎn)化為現(xiàn)實利益。因此,退市制度改革是一項系統(tǒng)性工程,尤其是與發(fā)行制度及資產(chǎn)重組規(guī)則關系密切。
市場主體的配合程度如何,也有很大影響。退市制度改革有利于資本市場的長遠發(fā)展和整體利益,這一點無可爭議。然而,具體到某一個退市案例時,卻似乎只有受損者,沒有得利者。正是由于退市的這一特點,使得總體輿論上對退市制度改革呼聲強烈,盼望已久,但某一家公司真正面臨退市時,相關利益方又會感到難以接受,通過各種方式反對退市。這種情況下,每一家公司退市都會激起很大波瀾,面臨很強阻力。
改革中如何有效保護公眾投資者利益,更是一道難題。改革不可避免會有成本,重要的是成本應合理分擔?;仡欉^去的退市案例,有些公司經(jīng)營不善,但高管卻依然穩(wěn)拿高薪;有些公司欺詐發(fā)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其違法行為的“收益”早已鎖定。對于這些公司的大股東或高管而言,退市會有影響,但只是皮肉之痛。公眾股東就不一樣了,高價買入的股票一旦退市,財富將急劇縮水。所以,面對退市股票,最心急火燎的往往是中小投資者。如果讓最“無辜”的群體承擔最大的損失,顯然有失公允。
對于改革中的這些挑戰(zhàn),監(jiān)管部門已有預期。目前,股票發(fā)行等制度正處于改革進程之中,對于退市相關責任方的民事賠償義務也有探索。然而,退市制度改革的穩(wěn)妥推進,僅憑一方之力遠遠不夠,還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從投資者的角度,也要認識到,退市的常態(tài)化是大勢所趨,在參與市場時要充分考慮退市風險。“烏雞變鳳凰”確實很有誘惑力,但其風險也越來越大,如果仍以“賭重組”的心態(tài)重倉績差股,恐怕就需要做好“愿賭服輸”的心理準備了。
編輯:羅韋
關鍵詞:退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