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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疑烏龍 海潤光伏市值蒸發(fā)10%
昨日,海潤光伏進行2013年度股息分紅除權(quán),但在昨日開盤后,海潤光伏股價莫名其妙下跌了約10%。有投資者質(zhì)疑上交所交易系統(tǒng)出現(xiàn)了烏龍。上交所表示,相關部門正在著手核實相關情況。
市值莫名蒸發(fā)10%
6月5日,海潤光伏發(fā)布除權(quán)公布資本公積金轉(zhuǎn)增股本方案,以資本公積金每10股定向轉(zhuǎn)增1.6股,即在方案實施后,總股本實際增加4606萬股,實際增加比例為 4.4%。6月11日,進行股權(quán)登記,6月12日除權(quán)。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規(guī)定,除權(quán)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1+4.4%)。
6月11日,海潤光伏收盤價為8.3元,按照上述計算公式,6月12日除權(quán)后的價格應該為7.95元。昨日盤面顯示,海潤光伏除權(quán)后價格僅為7.16元,較預期的7.95元下降10%,其流通市值毫無預兆地蒸發(fā)10%。而當日早盤中,海潤光伏一度跌至7.05元,以其復權(quán)價格計算,其較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跌幅最大超過11%。有投資者認為,上交所交易系統(tǒng)可能出現(xiàn)了烏龍。
上交所表示,上交所公司監(jiān)管部門關注到該疑問,經(jīng)公司申請,公司股票于今日13:00開始停牌。上交所已著手核實有關情況。不過,截至記者發(fā)稿,上交所尚未公布結(jié)果。海潤光伏也未對上述事件做出回應。
對此,“8.16”光大證券烏龍指主角、光大策略投資部前總經(jīng)理楊劍波在微博表示,如屬實,套用證監(jiān)會的處罰意見書中的套路:“交易所本應戒絕交易,并就此事向市場及投資者公告后再讓市場合理交易,否則就是違背了三公原則,否則就是內(nèi)幕交易”。
恐為分母計算錯誤
海潤光伏一季報顯示,今年一季度公司虧損5854萬元,根據(jù)當初海潤光伏借殼上市時大股東江蘇陽光集團曾許下業(yè)績的承諾,江蘇陽光應該為海潤光伏補償7.31億元,以達到2013年盈利5.29億元的承諾目標。
但江蘇陽光顯然吃不消,因此,其提出了新的利潤補償方案,擬將現(xiàn)金補償改為由海潤光伏原20名股東以股票的方式進行補償。
根據(jù)海潤光伏的分紅方案,其此次10送1.6股的分紅并非針對所有股東,而是以除前20大股東外其他股東為基數(shù),故平均到每股中,其分紅的實際派點為10送0.44。一位資深的市場人士表示,按照7.15元的開盤價,上交所可能是直接按10送1.6股進行了除權(quán),使得分母計算錯誤,因此造成了海潤光伏市值無故蒸發(fā)10%。
證券律師王智斌表示,此次烏龍事件,可能造成交易虧損的應當是6月12日前持有海潤光伏,并在6月12日當天賣出的投資者。一直持有海潤光伏的投資者不會受到影響。
王智斌表示,如果此次烏龍的原因最終被證明是上交所造成的,虧損的投資者可以向上交所要求賠償。
■ 疑問
已成交股票是否有效?
“這個事情如何處理將考驗上交所的智慧”,證券律師王智斌告訴新京報記者,如果此次烏龍的原因是上交所造成的,虧損的投資者可以向上交所索賠。或者上交所可以宣布交易無效,通過恢復原狀來幫助投資者挽回損失。
王智斌認為,恢復原狀在技術(shù)上有很大的難度。因為交易的過程中產(chǎn)生手續(xù)費和印花稅,這個要結(jié)算起來很麻煩。另外當天賣出海潤光伏的投資者當天又買了其他的股票。如果要強制恢復的話,將會引起后面一系列的連鎖反應。
“賣出人的損失是買入人的獲益,買入人構(gòu)成不當?shù)美?rdquo;,王智斌表示,如果查明確實是上交所的問題,由上交所向當天賣出的投資者補償,然后再向當天買入的人來追償是最好的途徑。
中國量化投資學會理事長丁鵬表示,目前最大可能性是上交所在輸入過程中出現(xiàn)了問題,但從目前披露的信息來看,還不能判斷一定出在交易所。
編輯:羅韋
關鍵詞:上交所 海潤 光伏